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 第一百三十四号)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2024-11-20 17:01:15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一百三十四号)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16082二、项目名称:(ZCC)沈阳农业大学东北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研究中心实验台及家具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投诉人:辽宁卓坤宇科技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22号(3-1-1)被投诉人1:沈阳农业大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被投诉人2: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四、基本情况2024年9月19日,采购人沈阳农业大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ZCC)沈阳农业大学东北种质资源创新与利用研究中心实验台及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16082包号:001,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8日,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在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均指2024年10月18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4年10月8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10月14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0月29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2024年11月4日,本机关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限期补正通知书》(编号:LNZCTS-2024195),通知投诉人限期补正。2024年11月6日,本机关收到投诉人的补正材料。经审查,补正后的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11月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11月12日,被投诉人2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11月13日,被投诉人1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2024年11月14日,本机关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投诉事项:1-7.技术参数不合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五、处理依据及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不成立,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投诉事项7。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其他补充事宜无辽宁省财政厅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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